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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工作职责


1.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。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,全面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各项指标任务。

2.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,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图书馆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专项工作计划等。

3. 制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细则、岗位职责等,并组织贯彻执行。

4. 制订图书馆年度经费预算,全面执行全馆经费开支、文献资源采购、设备添置等。

5. 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,为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艺术实践提供文献信息保障。

6. 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,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。

7. 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,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、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。

8. 积极做好区域性、专业性馆际协作与资源共建共享,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服务优势,为社会服务。

9. 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、卫生、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。

10. 配合学校中心工作,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